港鐵自焚漢死因研訊 社工指死者非太大情緒起伏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7/16 20: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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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工黃佩菁作供。(車耀開攝)

60歲港鐵乘客於前年2月,疑於港鐵車廂內點火自焚,留醫約3個月後不治,死因庭今(16日)午續訊。社工黃佩菁指自己自13年起跟進死者個案,每3個月會與其進行會面,偶爾進行家訪,並認為他並非「有太大情緒起伏嘅病人」。

自2013年1月至2017年1月跟進死者張錦輝(終年60歲)個案的社工黃佩菁供稱,自己負責處理其賭博、欠債及家庭關係,每1-2個月致電死者並每3個月與其進行一次會面,黃續指自己偶爾會進行家訪,雖然夫婦關係無太大好轉,但儘量提供平台使雙方各訴對對方失望之原因,以作出改善。

黃表示自己於13、15年兩次轉介死者參與戒賭服務,雖然他直至17年仍沒有真正戒賭,每個月甚至有約3至4千元款項,但認為他只有少許緊張,情緒精神均屬於正常狀況。每次與死者會面都認為他「思路清晰」,稱他為「唔係有太大情緒起伏嘅病人」。黃於裁判官提問下指即使死者面對與太太離婚婚姻問題,仍沒有傷害自己或他人的想法,只稱「我唔會簽,但係我接受嘅」。

黃坦言自己於17年1月24日最後會見死者,原意望通知他自己即將調理崗位之事宜,但補充死者並無對此事有過大反應。於裁判官提問下,黃表示死者明瞭有當值社工服務,即使負責他個案之社工不在崗位,仍可以接觸其他社工作出緊急服務。